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0.17%股份的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0年10月2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第2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0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