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保证吉林“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着力点,是改进干部作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破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两个作用”,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吉林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紧盯政策落实,加强监督调研。进一步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将中央和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当中,特别是将走访重点民营企业作为常态化政治生态调研的重要内容和必选动作,了解掌握企业所急所盼所忧,督促相关地区和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改进工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紧盯履责用权,加大整治力度。紧盯公职人员在市场准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证照颁发审验、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收征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存在的消极应对、冷硬横推、效率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效。 紧盯违纪违法,严肃查处问责。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破坏营商环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的指导意见》《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追究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