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作出部署安排,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对“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加强正向引导和正向激励,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进一步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开展摸底调研,制定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问责工作,倒逼责任落实,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但在问责工作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泛化简单化、问责程序不够规范、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落实、以追究直接责任代替追究领导责任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落实新修订的《问责条例》,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的具体要求,及时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开展问责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通过组织全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加强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开展书面调研等多种形式,在全面梳理汇总全省问责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的基础上,对已问责的主体、人数、层级、事由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全面摸清底数,重点分析研判我省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对策,制定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 严格标准要求,确保问责工作规范、精准。问责工作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通过严密的制度设计,严格程序和审批,严格工作标准和要求,保证问责规范、精准。要科学定责。坚持“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原则,紧盯问责重点对象,对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作出明确区分,根据职权关联程度、因果关系远近、失职失责情节等准确划分责任,着力解决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等问题。要规范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根据问责工作的实际特点,严格按照启动、调查、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开展问责工作,着力解决违反程序规定随意问责、简单执行了事等问题。要加强监督。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建立工作情况报送机制,定期调度了解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开展问责数据及典型案例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各地区各部门(单位)问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纠正整改。强化督导检查,督促问责主体严格落实问责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 注重问责实效,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问责工作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既坚持原则、严格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又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切实保护广大党员、干部谋事干事积极性。要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将在主观上想正确执行但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因主观认识存在偏差导致客观上执行不到位,与置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于不顾而不担当不作为区别开来,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保证处理意见公正合理,让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心服口服。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把握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从轻或者减轻问责以及从重或者加重问责的不同情形,既做到严格责任、严肃问责,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通过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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